近年来,平罗县强化党建引领、发挥组织优势,始终把规划引领、联动发力作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先手棋”,以上率下抓统筹,一体推进薄弱村“清零”攻坚与强村“倍增”升级,厚积乡村振兴前行动力。
绘好发展“路线图”。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聚力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富裕村,结合实际制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逐年逐项细化目标任务,以2022年9个薄弱村和16个将破百万的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引导村党组织制定“一村一策”,明确到2023年经营性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以上、收益100万元以上的村再翻一番的目标,做到精准定向、精确立标。
集成政策“组合拳”。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推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入库管理机制,从县级层面建立并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与村干部报酬待遇挂钩机制,推动政策大集成,破解资金、政策、考核等方面难题。设立专项发展资金500万元,助力集体经济强村突破百万瓶颈,对年经营性净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提取净收益8%补助村“两委”班子成员,累计兑现奖补589.79万元,有效激发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压实工作“责任链”。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党建“一号工程”和县乡村党组织“书记项目”,健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村集体经济领导机制,35名县级领导带头带动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村级联系点全覆盖,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列入效能目标考核、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村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县乡村三级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体系。(平罗县委组织部 蔡京豆)